市政公用工程總包二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在過去的10年里,從事過以下7個類別中的4個項目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個項目,且工程質量合格。
1、城市道路,橋梁和其他工程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超過10公里,或者累計修建城市道路5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城市橋梁2座。
(3)累計修建城市隧道超過1.5公里
2、與城市生活有關的項目
(1)累計修建排水管道超過10公里: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10公里以上:或至少累計修建10公里燃氣管道或修建熱力管道,
(2)修建2項4萬噸/日以上污水處理廠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供水廠工程;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給排水泵站、水泵站4個。
(3)建造2項超過200噸/天的城市垃圾處理工程。
3、工程總量
其中有2項合同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