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執法機關已對你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說,就是執法機關已經向你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
2、
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復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簡易格式見圖。
4、搜集復議所需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材料。部分人認為行政復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有力的證據可以幫你更快更好的解決行政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