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營業執照注意了 北京12家門店共用1張營業執照遭查處
7月9日上午,北京海淀區北下關街道啟動對籬笆房路亂象的整治行動,作為金融科技示范區核心區所在地,這條只有五六米寬的雙向單車道竟然擠擠挨挨全是餐飲店,且存在不少無證無照的經營戶,南側一排小平房的15家門店中,就有12家共用一個經營憑證。執法隊員表示:像這種一個人辦了營業執照之后,再出借執照并將場地分包給其他的小商戶經營,每家每戶開墻破洞自開門臉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我們將把這一情況報給上級部門,對這些經營者做出相應的處罰。
眾所周知,經營主體必須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總有經營者咨詢咕咕狗:營業執照能否出借給別人?就算不能轉讓,和親朋友好共用一張也是可以的吧?當然不可以,營業執照是經營者和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唯一憑證,等同于經營者的“身份證”,您的身份證會借給別人用嗎?
因出借營業執照被處罰的案例并不少,前不久,江西省贛州經開區工商局接到群眾對一家個體戶涉嫌在阿里巴巴網店上使用虛假廣告宣傳用語的舉報,要求轄區監管部門進行查處。經執法人員調查,去年年初當事人肖某打算開設一家具銷售網店,但因沒有營業執照無法入網,于是向同樣從事實木家具批發行業的親戚袁某借營業執照使用。經開區工商局認為,袁某出借營業執照的行為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遂吊銷其營業執照并處罰款2500元。
與之相關的法律依據有:
1、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營業執照是市場主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我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注冊個體工商戶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處以四千元以下罰款并由主管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若情節較為嚴重則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這里可能有朋友要問了:借用他人營業執照者,也就是實際從事著經營活動,但營業執照又登記他人名字的經營者,是否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因此,出借營業執照不僅出借方要受到處罰,借用方也會承擔連帶責任,別以為營業執照是自己的就可以“為所欲為”,出借營業執照的行為不可取!咕咕狗最后提醒廣大老板們:開店經營需走正規渠道辦理營業執照,合法合規才能長久發展,若您不了解如何辦理營業執照的話可以咨詢咕咕狗,我們擁有專業的團隊和豐富的經驗,可為廣大經營者提供一站式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