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取名“傍名牌”有風險,或將被強制改名
公司名稱如同公司品牌,一個朗朗上口、全民皆知的名稱無疑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商機。長期以來,總有一些老板在注冊公司取名時,故意用與某個知名企業、商標相近似的名稱,妄圖以“傍名牌”的方式坐享知名品牌的溢價利潤。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執結一起強制變更企業名稱案,今后利用注冊公司名稱“傍名牌”的企業,或將被工商局強制改名。
位于臨沂市的史丹利農業集團成立至今已有20余年,是山東省比較知名的企業。去年,史丹利農業集團發現安徽省竟然存在一家“史丹利種子公司”,于是就以“行業相近易使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已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之訴至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史丹利種子公司被判決停止使用爭議企業名稱,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5萬元。
但是,史丹利種子公司對法院判決置之不理,即使法院將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費,該公司始終未到工商局變更企業名稱。近日合肥中院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協助下,將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中的“史丹利種子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并對外公示。
該案是安徽省強制變更企業名稱的第一個案例,從此案中我們可知:將他人的知名商標或字號稍加修飾注冊成自己的企業名稱是一種頗具風險的行為,若一不小心被他人訴至法院的話,會有被工商局強制改名的危險。
近年來我國市場上“傍名牌”的現象日益猖獗,既嚴重影響知名企業和馳(著)名商標的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又易導致假冒偽劣產品橫行,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甚至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為了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政府制定了一些規范注冊公司名稱的規定以遏制傍名牌現象。
例如,剛出臺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送審稿)》中就提出了強制除名制度: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機關認定企業名稱應當停止使用的,企業應當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名稱變更前,由企業登記機關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名稱。像案例中史丹利種子公司這樣拒不辦理變更的,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強制改名措施。
因此,老板們在注冊公司取名時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規,切勿“傍名牌”。
那么,公司名稱究竟要怎么取才能快速通過核名、提高知名度呢?
1、取易懂易讀能引起消費者共鳴的名字;
2、使用表意好的俗語或寓意豐富的成語;
3、取與自己行業相關又帶有文化底蘊的名字;
4、可以使用生僻字,但一定要在簡體漢字的列表里;
以上就是咕咕狗今天的科普了,總而言之,老板們在取注冊公司名稱時應主動規避與他人知名商標、字號相同或近似,避免因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給自己帶來麻煩。若您對注冊公司名稱方面仍有疑問,可以咨詢南寧一站式企業平臺咕咕狗,我們擁有專業的團隊和豐富的經驗,讓您輕松通過核名快速注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