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發布開展2023年度民航專業工程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各運輸機場集團公司,民航專業工程各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加強對民航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夯實民航機場品質工程基礎,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民航專業工程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本次核查對象為民航專業工程建筑業資質企業。具體范圍是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經住建部核準取得的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如該二級資質已升級為一級資質,則不列入本次核查范圍。
自核查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本年度核查結論發布期間,企業技術負責人或一級建造師發生調整,并且變更到上述核查范圍企業的民航專業工程建筑業資質企業,將追加進入核查范圍。
列入本次核查范圍的具體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工作期間追加進入本次核查范圍的企業名單,將通過民航局官網和“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系統”公布。
二、核查依據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民航局機場司關于進一步明確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有關意見的通知》(局發明電〔2018〕2225號)、《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民航行業審查相關問題答復》等。
三、核查內容
將重點對企業以下內容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進行核查:
(一)企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專業及數量;
(二)企業技術負責人資格(具體包括工作經歷、職稱、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民航專業工程業績等);
(三)企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專業及數量。
四、核查安排
本核查分為企業自查、情況核實和資質核定三個階段,我局將組建核查工作專班,具體負責相關事宜。
(一)企業自查階段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列入本次動態核查范圍的企業,應當對照資質標準進行自查,并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準備核查材料。請相關企業于2023年7月15日前,將2份核查材料紙質版郵寄至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政審批大廳(地址為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民航局行政審批大廳,下同),封面注明企業名稱,標注“資質核查材料”;同時,將資質核查材料電子版(紙質版掃描件和Excel版本)報送至工作專班郵箱(郵箱地址為zizhihecha@caac.gov.cn,下同),郵件應當以“企業名稱-資質核查材料”命名。
(二)情況核實階段
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企業報送材料后,工作專班將對收到的材料進行整理匯總,并通過民航局官網和“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系統”對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任何企業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有關意見的書面材料郵寄至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政審批大廳以及發送至工作專班郵箱,逾期將不予受理。工作專班將通過民航有關地區管理局或者民航質監機構調取工程項目檔案等方式對企業報送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必要時將對企業進行現場核實。
(三)資質核定階段
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專班將以相關法規和資質標準等為依據,形成核查結論。核查結論將在民航局官網和“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系統”予以公布。
五、核查處理
(一)對于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或者逾期未提交資質核查材料,或者材料提交不全的,將在核查結論中予以通報,同時將函告相關單位責令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企業在整改期間,將不得申請民航專業工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得承攬新的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
(三)企業完成整改后,可向工作專班申請重新進行資質核定,核定結果將動態公布。
(四)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對應資質標準要求的,將書面通知相關單位并函告資質許可機關,由資質許可機關按規定撤回其該項資質,或者在資質延續時不予延續。(五)企業在核查期間存在弄虛作假等惡劣情形的,將函告資質許可機關,由資質許可機關按規定撤銷該項資質,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列入本次動態核查范圍的企業應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認真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檢查,不得弄虛作假或規避檢查。不配合審核工作的,將視為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進行處理。
(二)民航各地區管理局、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秉承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精神,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切實履行職責,維護行業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聯系方式:010-64091861
民航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