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國稅局為納稅人代開的發票作廢或銷貨退回按現行規定開具紅字發票時,由主管國稅局退還或在下期抵繳已征收的增值稅,由主管地稅局退還已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或者委托主管國稅局在下期抵繳已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反彈
咕咕狗概況
新聞報道
加入我們
服務保障
常見問題
開具發票
服務電話
400-047-0007
在線客服
客服時間:8:00-18:00
商務合作
2583325939@qq.com
咕咕狗新浪微博
微信掃一掃,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