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合同無效情形:
1.承包方沒有企業資質或超出資質等級的,其施工合同無效。
有關規定建筑企業須或得相關專業資質方可承包工程,等級的不同標準,也決定著企業能承包什么類型的工程,即總包承接總包,專包承接專包等。就是說不管承包什么工程都應要有相應的工程承包資質,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承攬工程,其合同無效。
2.沒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借他人資質承接工程的,合同無效。
不具備法定資格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掛靠等方式進行承包,且使用有資質企業的名義簽合同的,也是無效的。
且有關法律條規也有明確規定。
3.施工項目必須招標,未招標或中標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境內以下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投標:
①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大型基礎設等項目;
②利用國有資本全部或部分投資或融資;
③利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融資和援助資金項目;
4.承包商違反法律規定分包建設工程,合同無效。行為如下:
①總承包給沒有資質條件的單位承接;
②總承包單位未在合同中約定,或未經總承包單位批準,承包單位將承接工程部分交給其他單位;
③總承包利用分包在轉給其他單位;
④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建設工程承包給其他單位。
2021-09-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