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資質業績評估指標
各施工資質的表現標準各不相同。通用評估如下:
1.時間:提供企業過去10年或5年的項目資料。
2.類別:不同資質要求不同類型的工程性能。比如電力建設資質只評價電力工程的性能,水利資質對應水利工程的性能。
3.數量:資質標準中列出的工程性能不一定要達到。根據具體要求,有些只需要滿足其中一些。另外,提高施工資質所需的性能必須是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第二,業績申報材料。
提高施工資質所需的主要表現證明有五種:
1.中標通知(必須提供)
2.項目合同(合同和特殊條款)(必須提供)
3.完成項目的驗收文件或質量證書(必須提供)注:文件內容應包括驗收單位和人員、驗收內容、驗收結論、驗收時間等。
4.能夠反映某些技術指標的工程圖紙(如提供)說明:某些建筑資質、性能評價指標將涉及面積(如鋼結構資質)、樓層數量(如住宅建筑資質)、高度(如基礎資質)、跨度(如公路資質)、長度(如隧道資質)、結構類型(如住宅建筑資質)等,這些項目必須用圖紙證明。
5.項目結算說明(如提供)。描述:一些建筑資質和績效考核將涉及個別合同金額和成本指標,需要提供工程報告,如鐵路資質和水利資質。
第三,業績考慮。
企業必須熟悉與績效相關的考慮因素,避免走彎路,確保一旦通過考試:
1.物質方面。
(1)績效證書應復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2)必須仔細檢查數據上的各種信息是否能清楚地識別,日期是否錯誤,指標是否符合要求。
2.資格條件。
(1)輔助項目不能被評定為履行總承包資格聲明。
(2)超出合格范圍的項目無效。
(3)機密工程不得宣布履約。
(4)發生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并受到處罰的,不得宣布履行合同。
3.業績維持。
各項目完成后,企業應保存相關資料,記錄業績,確保資格升級后期資格申報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