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建筑師。
取得資質的企業,其注冊建造師的專業和人數必須符合要求。要注意的是,注冊建造師只能是單證,不能在同一時間在不同的單位持有多份證書,這也是資質審核的重點。
2.職業資格人員.
因資質的改革,建企辦理資質所需的職稱人數大大減少,主管部門的核查重點集中在資質的真實性和專業性,企業人員的職稱信息必須能夠核實,且一人只能有一人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3.工地管理人員。
現場管理人員也要一人一證,不得多證,不得重復申報,也不得由一個建造師持有八大員證書。現有電子證書可掃碼驗證。
4.機械工工種.
不能和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重復,也不能在其他企業重復使用,對于資質要求較高的專業,如是稀有工種,可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咨詢,以確定是否可以用相近專業代替。
5.個人業績。
由于新資質對企業業績沒有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的個人業績是主管部門審查的重點。可通過四庫一平臺查詢個人業績,如不能查詢,則需提供業績表,并視情況提供其他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