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證書的注意事項。
(1)人員證書須符合人員方面的要求,專業與等級相符:
(2)證書必須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的機構頒發,建造師證書、職稱證書也需在企業登記。
二,如何確定員工證書的有效性?
1、專業人員。
例如,建造師、職稱等注冊人員的準備,按照資格要求都必須是相關專業。這里所說的人員專業,包括但不限于注冊人員的專業。一些施工資質,會有技工工種、現場管理人員九大類人員證書等要求,這也是人員證書準備時要注意的問題。
2、頒發機關。
在辦理建設工程資質時,所需人員證書應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指定機構頒發。如果這些人的證書沒有由主管部門或指定機構頒發,則可以被偽造或變造,也屬于無效材料。
3、年齡。
各類適用于資格申請的人員,超過60歲的年齡限制,此類人員屬于無效人員。這樣,這些人員的人事證明,即無效,不能作為資格申請時的人員材料。
4、證書的有效期。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人員證書可隨時持有,不受有效期限制。然而,證書持有者經過一定年限后,要滿足繼續教育條件。以后可以繼續從事建筑工程的工作,到企業掛靠。這兒,關于人員證書的有效期.實際上就是要求資格申請者超過期限后要有繼續教育證明。
5、人事關系。
申請資格的人員不是本公司的錄用,而是其他公司的資源。然后,在申請資格時,這些人員不能通過審查,人員證書也無效。員工證書只對企業本身進行招聘,并由企業為其購買社會保險的人員,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