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社保繳納發生3個變化。
1、現在辦理建筑資質已經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了,以前申請資質要提交社保證明。但如今社保聯網、資格申辦電子化、告知承諾制正在試點,因此已逐步實行無社保證明材料。但是即使這樣,企業也要對人員社保的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購買企業員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如今社保全國聯網,如果不交就很容易查出來。但是企業在申報資質前,需要檢查人員是不是有兩份社保或者有其他公司的社保。若有的話,這樣的人無法使用,企業也可能要承擔風險。
3、員工是否有按時繳納社保,由于稅務部門在繳納社保后,如果企業有不交或不規范的行為,很容易查出。對于不按規定繳納社保的企業,且有不改正的行為,將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那么企業在交通運輸、生產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就會受到限制,
這意味著企業以后的經營將會受到限制。
二、辦理建筑資質時人員社保的有效情況。
1、如果企業在注冊地位購買社保,符合資質要求;
2、如果是在注冊地外為員工購買社保,則需出示當地社保登記證,這樣才能符合資格要求;
3、分支機構為員工在注冊地以外購買的社保,需要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當地社保登記證,這樣也符合要求。
三、職工社保是否要在公司注冊地繳納。
1、建筑公司只要能提供購買社保的登記證明,就不必一定是在公司注冊地購買社保。
2、公司員工的社保是由申報公司繳納,不能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否則無效。假如是新招聘的員工,那么本公司必須繳納3個月社保記錄,才能申請辦理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