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績項目屬于配套工程,不能單獨作為企業申報總承包業績,且項目規模超資質承攬,不予認定。 2、業績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內容和格式雷同,存疑,不予認定。 3、中標通知書簽字蓋章不清晰、建筑面積與圖紙總建筑面積不一致,存疑。 4、業績中標時間早于施工圖出圖日期,存疑,不予認可。 5、開工時間早于中標時間,存疑。 6、出圖時間晚于開工日期,存疑,不予認定。 7、合同簽訂時間早于直接發包通知書下發時間或中標時間,存疑,不予認定。 8、所有業績中項目完工時間與合同約定竣工時間完全一致,且竣工驗收時間剛好也在同一天,不符合國內項目施工常理和實情,存疑,不予認定。 9、合同顯示工期總日歷天數與中標通知書顯示工期不符,存疑,不予認定。 10、工程合同工期、計劃竣工時間與實際竣工日期跨度較大,存疑,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