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有:
(1)申請人的身份證;
(2)申請人的一寸免冠照片2張;
(3)產權證及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4)經營資金證明:近期3萬的存折/流失單
(5)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公章(個體可不需要)。
(6)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產權情況備注說明:
A、屬自有房屋的出具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只有房屋在農村的,可出示村委會開具的自有房屋證明原件;
B、屬租賃性質的需出示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出租方簽章確認的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注明:辦理煙草證使用);
上述房屋權屬證明可包括房產證、建設規劃許可證、購房合同(含交房產證明)或其他有效的法律證明;
C、屬占用公共場所資源經營的,須出具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占用場地文件或證明;
經營場所與生活起居的主要場所相連的,還需提交經營點、存煙點和住宅的方位圖及相關文字說明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