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注冊需要準備的資料
1、合伙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4、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提交全體合伙人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
5、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6、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
8、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一照一碼)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書(原件1份);
4.如合伙企業協議委托一個或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的委托書(原件1份);
5.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原件1份)和委派代表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
6.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合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原件1份);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評估機構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應提交相應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