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級企業:可承擔各種類型的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2、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種類型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 、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3、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的機組整體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電線路及相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
4、三級企業:電力工程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的機組整體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電線路及相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