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減資流程:
1、準備申請資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公章、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等。
2、召開股東大會,減資提案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一般情況下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3、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并通知、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登報45個工作日后,持所有資料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注冊資金減資手續 :
一、簽署股東協議書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蓋公章的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冊資本變更:提供有合法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2)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股東協議書)、新股東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工商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