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
1.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個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三個以上二等專業工程項目。
乙級
1.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個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三個以上三等專業工程項目。
丙級
1.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10萬元;
4.承擔過二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一個以上專業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