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按月支取個人收入不再在應付工資科目處理(即不再進入成本,年度申報也就不需要對該項目作稅收調整);改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1、支付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資者個人設置明細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資者個人設置明細賬)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普通股股利
個人獨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只要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就是個人財產,可以轉到個人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