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股份公司設立需滿足以下要求:
1、注冊申請人的要求
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有發起人,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發起人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注冊資本的要求
發起人認交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資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最低限額需要高于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在發起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數的35%。
3、股份發行、籌辦等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公司章程,有全體股東共同制訂,并經全體股東認可。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廣州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