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都能注冊: 商標注冊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您的標志必須:
1、具有顯著性: 能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通用名稱(如“蘋果”直接用于水果)、描述性詞匯(如“美味”用于食品)、過于簡單的圖形等通常缺乏顯著性,難以注冊。
2、不違反禁止條款: 不能與國家名稱、國旗、國徽等相同近似;不能帶有欺騙性或不良影響;不能與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近似等。
3、不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 不能與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已注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這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
4、非功能性: 不能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功能、獲得技術效果所必需的形狀或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構成(主要針對立體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