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資質申請表;2.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相關材料掃描件(任職文件、學歷證、職稱證、基本情況及業績表);3.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注冊信息(已經實現注冊人員信息數據共享的,無需企業在申報平臺內提交資料,經企業勾選注冊人員,由申報平臺自動核驗);4.非注冊執業人員相關材料掃描件(學歷證、職稱證、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填報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其中,非注冊人員個人業績由申報企業對業績真實性進行承諾,無需提供業績所在地市級主管部門的業績確認材料;5.專業技術人員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已經實現社保信息共享的,無需企業在申報平臺內提交資料,由申報平臺自動進行大數據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