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部門對企業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最嚴厲的處罰。企業擅自停業、歇業時間太長是肯定會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也有規定: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以及副本,收繳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