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市審批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市審批主管部門核發的上述資質證書,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匯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后,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證書,原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2023-02-09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