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進行資質轉讓的情況:
1、根據相關的規定,建筑公司在成立一年以后,才有資格進行轉讓,企業在采用這種方式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營業執照上的時間。
2、企業在初次辦理資質后一年以內,有出現充重組轉讓,這一類的情況在動態審核中會成為重點關注對象。進行轉讓的時候,注冊時間過短或過長都不是很好的。
3、在進行資質轉讓的時候,出讓方要獲得其他公司的允許,如果股東中有不同意公司轉讓,那么轉讓就會失敗。
4、還需要注意的是,有一部分的地區,為了保護當地的建筑公司,會發布限制轉讓或轉入的政策,那么在辦理的時候也會失敗。
二、建筑資質轉讓的注意事項:
1、建筑資質轉讓是整體轉讓,在正式轉讓前,一定要將對方的債權債務了解清楚,不然之后就會給自己帶來很多的麻煩。
2、在進行轉讓前,要注意證書的有效性與有效期,一定要通過官方的渠道進行查詢,避免出錯。
3、如果公司的注冊地區不同,那么轉讓的成本也不一樣,因此需要留意地區。
4、進行股權轉讓之前,要做好登報,股權轉讓和責任劃分需要有效證明。
2023-02-03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