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7號),建筑資質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 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實際上就是 指建筑企業有能力完成一項工程的證明書。也就是說如果建筑公司沒有取得資質證書,那么你就是擁有再多的注冊資金,也不能施工。
下列建筑資質的許可,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一)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
(二)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三級資質;
(三)水利、交通、信息產業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四)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二級資質;
(五)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下列建筑資質許可,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一)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三)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四)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申請前款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 一層級的企業,應當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 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日。其中,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資質,由國務院建設 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國務院有關部門在2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022-12-16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