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屬于施工總承包資質,其三級市政總承包資質屬于最低等級,根據最新資質標準其承接范圍如下: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 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2022-11-21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