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仍需繼續開展工程施工的,應當于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未按時進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辦理,且仍然開展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企業,將責令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仍不辦理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在此期間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阿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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