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除了另有特殊規定之外,都不能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國家公務員不允許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因此不能注冊公司。
2、大部分銀行都有規定,在商業銀行任職的員工不能從事經營活動。
3、公司破產清算的法定代表人,自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4、曾擔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再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5、因擔任法定代表人期間有違法行為,或因經濟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滿之日起5年內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6、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人,一般在注冊公司時也會受到一定限制。
2022-10-20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