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常見的資質申請人員被認定為無效主要有:人員學歷、人員年齡、人員證書、工作經歷及工程業績等5個方面原因。
1、人員學歷:在辦理建筑資質時,部分崗位證書要求人員所學專業要與之匹配,或是人員學歷程度要達到相關崗位要求,未達要求人員將無效。
2、人員年齡:雖然在現行的建筑資質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申請人員年齡,但在人員資料審核中,年齡超過60周歲的人員均屬于無效人員,不能作為資質申請的人員材料。
3、人員證書:資質辦理時需要提供與所申請資質相關的專業證書。如企業申請辦理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需要提供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若提交其他專業的注冊建造師將認定為人員無效。
4、工作經歷:在建筑資質辦理人員中,對于技術負責人是有工作年限的要求限制,或5年或8年或10年,技術負責人未能達到相應年限,將會被認定人員無效。
5、工程業績:初次申請辦理建筑資質,對于技術負責人除了核查工作年限外,其工程業績也要進行核查。如企業新辦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需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