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發布,第32號、
第45號修正)第二十一條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
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有關規定,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
業申請重組、分立,需審核《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住
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規定的
“企業資信能力”、“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科技進步水平”三方面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