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購買商標時,首先要審查一下要購買的商標是否存在導致商標無效的情形,這些情形基本都可以審查出來的。如果商標存在這些情形,再看其商標獲得注冊的年數,如果在5年以下,則最好不要購買。因為這樣的商標效力是不穩定的,隨時可能被無效掉。買來的商標突然不能用了,不僅花了冤枉錢,還影響使用,也將給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
2.商標如果存在有可能會被撤銷的情形(如: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就要慎重考慮是否購買該商標。當然,可能被撤銷并不代表必然被撤銷,在實踐中也很少發生因為這些情形而被撤銷注冊商標的。不過這些情形必定造成了商標的瑕疵,具有一定的隱患,必然會影響該商標的價值。
3.還有一個特別事項需要注意。《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些商標為了防止別人注冊相似的商標,干脆自己全給注冊了。在這種情況下,假要轉讓的話,那么圍繞著它的相類似的商標要一并轉讓。如果沒有一并轉讓,按照上述規定很可能導致轉讓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