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的建筑資質:
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納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2、管道系統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企業工程建設施工總承包資質。
3、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納入石化工程建設總承包資質。
4、爐窯工程和冶煉機電技術設備進行安裝一個工程并入冶金工程建設施工總承包資質。
5、將消防電力設備項目納入電力工程建設總承包資格。
6、堤防建設工程并入河湖整治環境工程和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7、水利建筑地基處理工程、水利大壩工程、水利隧道工程應當納入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資質。
8、電信網絡工程并入通信系統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資質。
9、納入總承包合同資格的高層建筑結構。
10、港口裝卸設備可以安裝一個工程、通航設備系統安裝軟件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為港航設備以及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管理專業承包資質。
11、建筑智能工程和電子工程納入電子與智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12、建筑進行防水系統工程和防腐保溫工程合并為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管理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二、已取消的建筑資質:
1、工程咨詢資質取消。
2、勞務資質在多省取消實行試點。
3、招標代理資質將被取消。
4、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5、四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已取消。
2022-08-09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