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為例:
第十六條 ?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家、自治區政策和文件規定享受相應優惠扶持政策。
第十七條? 自治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性后補助經費支持。
第十八條 ?自治區科技廳每2年對自治區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綜合運行情況、孵化績效產出成效、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情況、產業培育支撐作用、區域創新創業示范帶動作用等方面開展績效評估。
第十九條?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整改三個等級。
(一)評估結果為“優秀”的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先推薦申請國家級認定。
(二)評估結果為“合格”的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繼續保留資格。
(三)評估結果為“整改”的孵化器,限期1年整改,所在市科技局負責督促指導。整改期滿,由運營機構提出申請,科技局開展實地核查工作,核查結果報自治區科技廳。
(四)存在不參加績效評估、中途退出評估、整改期滿未提出申請或未通過整改驗收等情形的,予以通報,自治區級取消資格。
第二十條? 對在國家評價、自治區評估中獲評“優秀”的孵化器,予以科技經費支持。
第二十一條? 經費主要用于孵化器孵化場地擴建,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種子資金投入,入孵企業研發補助,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瞪羚企業培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