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優化營商環境的攔路虎,需有擔當作為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征求意見稿)》。在多項政策中,一條關于“盡職免責”的表述引起廣泛關注。這一政策對于天天與企業打交道、常常面臨政策法規不明朗的基層單位來說,無疑破除了束縛他們積極創新、主動服務的窠臼。
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鼓勵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依法探索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過程中,工作出現偏差失誤、未實現預期目標,但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和實施程序符合規定,且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損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免予追究責任”。
近年來,我國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驕人成績,我國營商環境國際評價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排名上升到第46位。但是和國際一流水平相比,我國營商環境仍有一定差距,一些長期困擾市場主體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國家政策很好,但大部分落地不太理想,很多政策到了基層就減弱、變形了。同時,政策制定層面大多針對的是一些普遍性問題,而企業在實際運營中面臨的問題千差萬別,很多時候需要靈活變通、更契合實際的處理方式,由于沒有政策依據,而辦事人員怕擔責任,好多事往往會不敢辦、拖著辦,這造成了企業經常抱怨的“現在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還是不好辦”。
征求意見稿正是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鼓勵相關部門人員大膽創新,對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中的失誤依法免責,進而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有為政府”更好發揮作用。此前,上海推行的“店小二”式服務、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北京的“一次不用跑、5天全辦好”,都是相關地區政府職能部門積極創新、自發推動的改革。
當然,僅靠一條“免責”不足以解決全部問題,要讓企業和辦事人員都放下包袱,還要靠法治化、規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可以把各地區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形成的成熟經驗通過立法予以系統固化,使改革有法可依,便于復制推廣。規范化,可以把行政服務事項標準化,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透明、高效的政務服務,并保證決策、實施流程合規,減少失誤風險。信息化,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通過在線查詢、核驗市場主體信息,不需要重復提交就完成了信息采集,避免了申請人辦事多次跑腿
目前,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在公司注冊、公司變更和公司注銷、納稅申報以及企業融資服務、人才服務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構建全國統一、多級互聯的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推進“一網通辦”,以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打造最優營商環境,需要通過制度創新,建立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容錯機制,讓基層干部敢于作為,堅決破除優化營商環境的攔路虎,有力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