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公司注銷門檻再降低:材料不齊也能申請注銷
稅務材料遺失了,還沒補辦回來,可以直接申請公司注銷嗎?以前是不行的,現在或許可以了。7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文件對企業稅務注銷流程進行了再一次的補充和完善,以進一步推進公司注銷便利化改革,幫助企業快速甩掉“注銷難”包袱,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為企業辦事“減負”。
擴大即辦范圍,材料不齊也可注銷
經營者申請公司注銷首先要通過企業信息公示網或報紙等方式進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公示結束后對公司資產、債務等情況進行清算,往常這一環節需要企業準備多達十余份的相關材料。而新的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則擴大了即辦范圍,一是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可憑營業執照拿到稅務機關即時出具的清稅文書;二是未辦理過涉稅事宜且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若資料不齊的,可走“承諾制”容缺辦理程序即時拿到清稅文書,進一步縮減清算時間。
簡化注銷前業務辦理流程,零申報企業“批量處理”
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需要按時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但也有不少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申報,催報沒來且無法找到經營場地的,這樣的企業需先解除非正常狀態,補辦納稅申報手續才能注銷。新的企業稅務注銷程序規定企業非正常狀態期間,增值稅、消費稅和相關附加需補辦的申報均為零申報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需補辦的申報均為零申報且不存在彌補前期虧損情況的,可打印相應稅種和《批量零申報確認表》,經納稅人確認后,進行批量處理,由此再次提高公司注銷辦理效率。
減少證件、資料報送,實名辦稅減輕注銷負擔
我國于2017年起全面實行實名辦稅,充分利用實名身份信息,簡并與身份相關的附報資料,優化辦稅流程,強化事中事后管理。新的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實施后,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免予提交稅務登記證、臨時稅務登記證、發票領用簿、吊銷營業執照決定原件(復印件)、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復印件)等,通過大幅度減少材料壓縮公司注銷審批時間,從而減輕企業退市負擔。
自大力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之后,我國近年來開辦企業便利度不斷提升,但是“入市容易退市難”也逐漸成為營商環境優化的“堵點”。眾所周知,申辦公司注銷最難的地方就是稅務注銷,需要去各個部門履行數道程序、提交大量的證明材料,若卡在稅務注銷環節當然就無法繼續走工商注銷程序,所以不少企業經常遇到一年都無法辦結注銷的情況,這也是僵尸企業存在的原因之一。
對稅務注銷事項辦理進行優化,是國家稅務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的重要一環,不僅降低申請人所耗費的經濟和時間成本,提高公司注銷辦理效率,也助于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改善稅收營商環境。接下來稅務部門將通過稅務網站、納稅人學堂、辦稅服務廳等多渠道、多角度開展宣傳輔導,讓更多經營者了解新的注銷辦理流程,從而提高企業主體退出市場的效率,提高市場主體創新、創業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