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科技廳關于2022年廣西創新聯合體組建申報的通知
(桂科政字〔2022〕36號)
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創新聯合體建設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112號),現組織開展2022年廣西創新聯合體組建申報工作,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一、組建條件
創新聯合體由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組織機構等多個獨立法人單位組成,其中,牽頭單位應為科技領軍企業,同時應具備的條件: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備較強的行業影響力,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應達到10億元以上。
(二)研發實力雄厚,有專職研發團隊,專職研發人員原則上應達到30人以上,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科學家團隊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建有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
(三)創新型企業特征明顯,有足夠的前沿技術識別能力和較強的輻射帶動作用,能夠發現并抓住產業變革中的創新機會,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
(四)能夠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國際合作、成果轉移轉化等活動,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提升全產業鏈專業化協作水平和產業集群整體創新能力。
(五)原則上一個牽頭單位僅限牽頭組建一個創新聯合體,以利于集中力量實現關鍵性突破。
其他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創新聯合體建設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112號)文件要求。
二、組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報、擇優組建”的原則,經牽頭企業申報、主管部門初審、專家評審、公示發布等環節,對符合條件的創新聯合體認定為自治區級創新聯合體。
(一)制定組建方案。科技領軍企業牽頭,會同有關優勢單位自行組織成立創新聯合體,研究制定建設方案,設計技術創新目標,簽訂《創新聯合體組建協議》。由牽頭單位向單位注冊地所在設區市科技局或者所屬產業領域自治區主管部門提交《廣西壯族自治區創新聯合體組建申請表》《創新聯合體組建協議》及其他相關材料。
(二)網上填報。牽頭企業登錄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gkg.kjt.gxzf.gov.cn),通過點擊“填寫申請書”圖標進入新增科技項目申報界面,在該界面中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項目類別選擇“廣西創新聯合體組建”進行申報,申報項目名稱為“廣西+名稱+創新聯合體建設”。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本年度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0日。
(三)設區市科技局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設區市科技局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本領域產業發展需求,對材料進行核實,并就創新聯合體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審核推薦意見,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查。
(四)材料提交。申報企業和推薦單位按系統提示依次審核及推薦后,項目申請材料在線提交到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10個工作日內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生成帶有申報編號和條形碼的PDF申報書并通知申請人。項目負責人登錄系統下載打印PDF申報書,加蓋機構公章,連同附件等材料報送推薦單位蓋章,報送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
(五)受理確認。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收到紙質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核查材料是否與系統上一致,確認受理并發送短信通知,申報機構若有需要可從申報系統打印受理通知書。
三、組建確認
自治區科技廳結合各設區市科技局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意見,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進一步核準,對同意組建的創新聯合體統一發文公布,有效期為5年。優先支持組建解決行業重大問題的創新聯合體。
四、其他事項
(一)牽頭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組建工作,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并將其及負責人記入廣西科研失信記錄“黑名單”3年,三年內不受理“黑名單”機構及人員的認定和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申請。
(二)對申報過程中的違紀或不當行為,請向自治區科技廳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反映。
(三)聯系電話
專業機構:0771-5892607
業務咨詢:0771-2635302,0771-2620398
系統技術咨詢:0771-5872365
違紀投訴:0771-2618710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