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寧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完善南寧市創新體系,加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推動企業和行業技術進步,提升行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現發布本指南。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允許多個單位聯合組建,須提供聯合組建協議書,明確一個為依托單位,其它為共建單位,以及各單位在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與運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2.主要研發方向清晰明確,符合南寧市的經濟、社會與科技發展需求和政策導向,區域優勢特色比較明顯,在南寧市及廣西區內具有較強競爭力。本市轄區內原則上不重復組建研發方向相同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3.研發團隊結構合理、相對穩定。技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意識、市場意識和成果轉化意識。具有專門的研究開發機構,固定研究開發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占30%以上或人數達到4人以上。
4.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擁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基礎和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具有已獲授權并在用的發明專利、國家新藥、植物新品種、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申請已獲受理。產權明晰,有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5.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擁有承擔工程技術試驗任務和服務任務的能力和必需的科研儀器設備,科研集中用房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
6.積極推進科技成果工程化或產業化,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托單位為企業的,上年度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少于銷售額的3%,規上工業企業的研發經費投入占比可適當放寬。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其專業方向須與南寧市產業發展方向緊密結合,須與1家以上的南寧市企業聯合申報;且近三年來累計完成的對外產學研合作項目不低于3項,或登記技術合同的技術交易額累計達到100萬元。對于成立未滿3年的南寧市新型產業技術研究機構,其經濟效益要求可適當放寬。
7.具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能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運行提供必需的經費支持和后勤保障。
(二)鼓勵支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依托單位組建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1.與頂尖人才或者國內外知名研究機構有良好合作背景的,尤其是與東盟國家企業、高校、院所聯合開展創新合作的;
2.近三年有承擔國家、自治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參與制定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或曾獲自治區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
3.產學研用合作共建、聯合申報的;
4.依托單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瞪羚(培育)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的。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提出擬組建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名稱要體現研究開發方向,研究開發方向必須明確和相對集中、聚焦,避免過于寬泛,并突出自身優勢和特色; 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目標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目標合理,運行管理規范。
(二)申報單位填寫《南寧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項目建議書》(附相關附件和證明材料,一式3份,加蓋依托單位公章),提交至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并于2022年5月17日前報送到南寧市西鄉塘區高新大道東段25號301室,收件人:班璐 0771-3813782;申報材料全套電子文檔發送至nnkjcgz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