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到期監測和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到期監測和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農業農村局、高新區農林水利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廣西-東盟經開區城市和農林水利管理局),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根據《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到期監測和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對象及申報條件
(一)監測對象
本次監測對象為2021年12月30日已到監測期以及在2021年監測中申請延期監測的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名單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符合《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有關要求的企業均可申報。
二、監測和申報程序
監測和申報企業按南農局規〔2021〕1號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向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農業農村局、農林水利局)提交監測或申報材料,縣(市、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農業農村局、農林水利局)按南農局規〔2021〕1號文件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并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農業農村局)行文上報。
三、材料要求
(一)填寫《2022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表1—4》(見附件2)或《2022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情況表1—6》(見附件3)。
(二)企業400字左右簡介,1500字左右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情況介紹。
(三)其他未明確要求的,均按南農局規〔2021〕1號文件第七條提供2021年度相關材料。
材料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在封面加蓋企業公章。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要對提供的有關材料真實性負責,并承諾不得弄虛作假。縣(市、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要對企業材料真實性、電子版與紙質版一致性進行復核、嚴格把關。
(二)請各縣(市、區)于2022年4月15日前將企業紙質材料和上報行文各1份報送到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將企業《2022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表1—4》和《2022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情況表1—6》及文字材料電子版按序匯總后,發送至電子郵箱:nnsxccyfzk@163.com。
(三)本通知及其附件可登陸“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官方網站”下載。
(四)各縣(市、區)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受理申報。
材料報送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南寧市政府1號樓南寧市農業農村局414室。
聯系人:呂校成,電話:0771—5555529。
附件:
5.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
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