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住建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業績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屬有關開發區住建局,濱海區、峽山區建設交通局,保稅區建設管理局,局機關有關科室,局屬有關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企業及個人業績認定相關工作,加強監督管理,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資質申請業績要求和認定方式
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請省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含委托下放事項及市級審批事項)的企業,其業績信息及認定方式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業績信息要求
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應當真實有效、滿足資質標準要求,且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上“業績技術指標”模塊數據等級為B級及以上。“業績技術指標”模塊中“工程項目規模等級及詳細技術指標”內容,應按資質標準業績指標要求填寫。如“業績技術指標”模塊信息尚未錄入,或數據等級不滿足B級及以上要求,則業績信息完整度要求應滿足《業績信息要素表》(附件1)要求,且相應模塊數據等級均應達到B級及以上。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房建、市政施工總承包資質,業績信息應包含基本信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模塊信息。申報礦山、電力、冶金、石油化工、機電等行業總承包資質,業績信息應包含基本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驗收等塊信息,業績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實地核查、函商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申報企業承諾、面向社會公示等方式確認后方可錄入全國平臺。申報專業承包資質,業績信息應包含基本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驗收等模塊信息。申報公路、水運、水利、通信等專業工程資質,業績真實性由交通運輸、水利、工業和信息化等專業部門確認,無需入全國平臺、無需提供業績真實性確認函。
2.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使用的個人業績為建筑、市政工程類業績的,應包含基本信息、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模塊信息。使用的個人業績為其他類業績的,應包括基本信息、竣工驗收等模塊信息,業績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實地核查函商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申報企業承諾、面向社會公示等方式確認后方可錄入全國平臺。
(二)業績認定方式
1.省內業績認定方式。對使用省內工程業績申報資質的,資質許可部門應當先在全國平臺查詢對信息完整準確、數據等級滿足相應資質標準和審批要求的業績,予以認定;對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和資質審批要求的業績信息,應要求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業績補錄、信息勘誤、數據等級調整。對全國平臺的業績信息無法滿足資質申報要求的,企業應提供業績材料原件掃描件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業績真實性確認表(附件2)
2.省外業績認定方式。對于使用省外工程業績申報資質的資質許可部門應當先在全國平臺查詢對信息完整準確、數據等級滿足相應資質標準和審批要求的業績,予以認定。對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或數據等級不滿足資質標準和審批要求的業績,資質許可部門應查看企業是否提供了由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性確認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未提供業績確認材料或者審批過程中發現需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資質許可部門應通過函詢等方式商請業績所在地設區市及以上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核查。
3.境外業績認定方式。企業申報資質時使用境外工程業績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相關資料、企業注冊地設區市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性確認表(附件2)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把握時間節點
2023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驗收但未歸集到全國平臺的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可通過省平臺“業績補錄模塊”錄入相關工程項目信息補錄截止時間為 2024年12月31日。項目補錄事宜及項目錄入流程詳見《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二)完善審查機制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程項目信息管理,進一步暢通服務渠道,加強業務指導,確保企業快速高效完成業績信息錄入、勘誤、補錄、等級調整等工作。按照“誰產生,誰監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嚴格的項目數據審核機制,實行信息錄入、審核負責制,明確牽頭科(處)室,確定審核內容、審核方式和相關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確保各環節源頭可查、責任可溯,工程項目數據真實準確,
附件:1.業績信息要素表
2.企業(個人)業績核查確認表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