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函
南發改函〔2024〕24號
各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發展改革部門:
為貫徹落實《南寧市培育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方案》(南發改高技〔2021〕25號)、《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南發改規〔2021〕2 號)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一批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發揮創新平臺載體作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現組織開展2023年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支持相關領域的優勢企業、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社會投資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組建工程中心。優先支持區外知名高校、大院大所、創新型龍頭企業與市內創新主體聯合組建工程中心。聯合組建的工程中心實體須落地南寧市,由南寧市注冊企業或機構作為主要承擔單位。
(一)面向國家、自治區、南寧市重大戰略任務和重點工程建設需求,重點圍繞支撐汽車、機械、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有色金屬深加工、特色優勢農業、新能源等重要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實驗研究,發展方向應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要求:《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廣西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指導目錄(2021)》(桂發改高技〔2021〕933號)。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和產業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市場前景、處于國內先進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國內較高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技術創新團隊人員總數不少于40人,其中專職研發人員占70%以上。
(三)具有以市場為導向,將重大科技成果向規模生產轉化的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和能力。相關的研發、檢測、測試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轉化和向企業輻射工程技術成果的成功經驗。具有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形成良性循環的自我發展能力。
(四)擬建設的工程中心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及 目標合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較為規范。
(五)申報的工程中心原則上采用法人形式組建和運行。對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組建的工程中心,需要與依托單位在人、財、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邊界,評價指標數據能夠獨立核算、有據可查。
(六)依托單位的研發經費投入原則上不低于企業銷售收入 的3%,并在工程中心組建過程中有較強資金籌措能力,確保工程中心順利建設。
(七)符合《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已獲得國家、自治區工程研究中心認定的,不再申報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認定。
二、注意事項
(一)請各申報單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南寧市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nnzcdx.com.cn/index/)在線申報,經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初審,我辦在平臺上審核通過后,各縣(市、區)主管部門于3月8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工程中心申報函、項目申請報告、申請表一式三份)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1501辦公室(青秀區桂春路南一里1號),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和蓋章版發送至郵箱g55392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根據有關規定,我辦將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咨詢機構進行評審論證,擇優批復工程中心申請報告,獲批名單向社會公示。
此函。
附件:1.2023年南寧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及編制提綱.docx
3.《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doc
4.關于印發《廣西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指導目錄(2021)》的通知.pdf
5.關于印發南寧市培育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南寧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1月8日
(聯系人及電話:湯善蕓 0771-5539213、15878872680
藍東圣 0771-5539213、18776146595)
原文發布:2024-01-08 11:57 來源: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