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城區)經信局、開發區經發局,各有關企業,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發〔2022〕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領域人才培養體系,發揮工程師創新創意和提升為產業服務水平,實現人才資源共享,推動解決產業鏈關鍵技術問題。現就開展2023年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是指在全市范圍內,圍繞培育千億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培養、選拔卓越工程師人才,激發高技能人才和新技術人才創新活力,以技術應用和服務推廣為導向,探索形成“政府搭臺,企業出榜,工程師揭榜,共建共享”的發展模式,解決中小企業工程師人才短缺、攻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難題的人才協同創新平臺。
申報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須滿足以下其中一種情形:⑴在南寧市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⑵由在南寧市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牽頭,協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行業機構等優勢人才資源共同組建的產業技術聯合體等。
2.基本條件:⑴主營業務是圍繞南寧市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企業提供技術應用與服務推廣;⑵具備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⑶服務于本市一定數量且產業聚集度較高的工業企業。
3.技術能力:⑴100萬元以上對外服務儀器設施原值總額;⑵200平方米以上對外服務場地面積;⑶申報主體擁有市級及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具備技術研發、檢驗檢測、知識產權、人才培育等能力。
4.人員隊伍:擁有一支技術水平與能力具備領先優勢的工程師隊伍,擁有不少于30位以上專兼職工程師,其中:專職中高級職稱或執業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2人。
5.運營制度:⑴有投入機制,且上年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3%;⑵有運行機制和管理機制;⑶有內部管理制度、對外服務制度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⑷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發展規劃。
(二)認定指標
根據申報單位開展的工作擇優認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標):
1.匯聚工程師人才資源。申報單位或其所屬人才團隊新引進工程師的人數,新取得初、中、高級工程師職稱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數(包括全職或柔性引進、內部自身培養等方式)。
2.協同為工業企業提供技術支持。申報單位或其所屬人才團隊通過共性技術攻關、競榜揭榜、數字化產品及方案推廣應用、中試孵化、檢驗檢測等多種方式開展項目合作或提供服務的數量。
3.推進共享機制。提供中試設備、檢驗檢測儀器、實驗室設施共享。開展工程技術人員或職業技能聯合培訓。建成并上線運行以互聯網為載體的產業鏈信息共享平臺、工程師共享平臺。
4.提升協同創新產出水平。聯合開展知識產權、論文發表、標準化制定情況。聯合開展技術創新項目獲得國家、自治區、市級各級科技類獎項及政策支持的情況(包括獨立擁有或與合作單位共有)。
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認定指標分為:⑴工業企業;⑵科技服務企業或產業技術聯合體兩大類開展考評。
二、申報程序
申報流程: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所在縣(市、城區)、開發區工信部門牽頭組織形式審查→市工信局牽頭復核→公示→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專項小組審批授牌→資金撥付。
(一)提交材料:申報單位填寫《2023年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申報書》(包含《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申請表》、對照任務目標要求編寫《任務報告書》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紙質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及PDF電子版)。
(二)形式審查:所在縣(市、城區)、開發區工信部門聯合人社、科技部門組織開展形式審查,出具初審意見。
(三)復核審批:市工信局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對申報單位情況進行論證評估,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研究擬認定名單。
(四)進行公示:擬認定的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名單經市工信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專項小組審定。
(五)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專項小組審定同意后,聯合市工信局和人社局聯合發文認定,授予“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牌匾,兌現補助政策。
三、補助標準及方式
獲得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簽訂未來三年目標責任書,予以運營經費40萬元補助,從市本級2023年人才工作專項經費列支。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優先享受教育科技人才相關政策支持。認定后每三年期考核一次,業績不達要求取消資格。
四、監督管理
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嚴格執行相關資金管理規定,經費專項用于人才能力提升的培訓和學習、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鑒定、工程師人才留任、知識產權事務、技術推廣等用途,專款專用,強化監督,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騙取獎勵資金行為,按照南寧市信用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將相關情況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列入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五、申報時間
請各申報單位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前把《2023年南寧市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申報書》遞交到轄區經信(發)局進行審查。請各縣(市、城區)、開發區經信(發)局進行審查、在申報書出具意見,并于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報送市工信局。
聯系人及電話:市工信局?曾小妮?5530512?
市人社局?雷婷婷 5539883
電子信箱:jwgxk@126.com
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原文發布:2023-10-23 08:34 來源:科技科 作者: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