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企業勘察設計資質管理機制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和省住建廳《關于建立“寬進、嚴管、重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機制的通知》等要求,現就我市建設工程企業勘察、設計資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業績認定
(一)武漢市城鄉建設局審批的勘察設計資質,申請資質涉及省內業績的。企業申報資質時無需進行業績核查,也無需提交業績項目所在地住建(或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業績核查表,以錄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的信息為準,錄入前我局暫不受理相關企業的申請。
(二)武漢市城鄉建設局審批的勘察設計資質,申請資質涉及省外業績的。對已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的業績直接予以認可;對未錄入的業績,申報資質時上傳業績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由我局報省住建廳進行核實,核實反饋后我局予以認定、受理。
(三)湖北省住建廳或湖北省內市外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勘察設計資質,涉及武漢市業績的。我局不再進行業績核查工作,以錄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的信息為準。確需核查的,在收到相關主管部門函件后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反饋相應主管部門。
(四)湖北省外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勘察設計資質,涉及武漢市業績的。原則上在收到湖北省住建廳通知后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反饋湖北省住建廳。
二、開展業績錄入
企業可報業績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進行業績審核錄入。
(一)錄入范圍。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涉及武漢市內的企業業績、個人業績(不含交通、水利、通信工程業績),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錄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
(二)錄入方式。工程業績各參建單位等可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相關業績的審核錄入,具體流程如下:
1.企業提供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業績信息填報表(附件2、附件3)和相關證明材料;
2.對于企業提供材料能反映業績相關信息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采用“資質業績管理”功能進行業績錄入、確認。
三、強化動態監管
(一)加強企業信用管理。按照《市城建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城建規﹝2021﹞1號)、《市城建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工程勘察和設計企業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規定進行勘察設計企業的信用管理。
(二)嚴格企業資質動態檢查。對已取得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每年按規定進行資質動態檢查,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按規定撤回其資質。
四、加大處罰力度
(一)嚴肅查處弄虛作假。企業申報資質時弄虛作假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等規定執行。在業績核實、資質審查、動態監管中玩忽職守、行賄受賄的部門、人員,由同級紀檢檢查部門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二)嚴厲打擊買賣資質。重組、分立、合并、跨市州變更資質等事項,涉及變更的雙方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應達到現有資質標準要求;對涉嫌買賣資質的企業,依法暫停辦理所有資質審批事項,經調查核實的,依法撤回相關資質。
(三)重罰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責任企業。建設工程企業取得勘察設計資質后,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且負有勘察設計相應責任的企業,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等規定,依法采取撤回、撤銷、注銷資質等措施。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試行1年。對于在此之前已報我局進行業績核查的,企業可在收到業績核查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資質申報,逾期不予認可。
聯系電話:027-65770878、027-65770093
郵? ? 箱:jwsjkjc@163.com
附件: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