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南寧市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企業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營商環境,根據《廣西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優化市場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49號)文件精神,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南寧市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南寧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不含分支機構)且依法成立起至申報之日滿2年;
2.完成2022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并公示;
3.企業和品牌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
4.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5.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合同履約狀況好;
6.經營效益良好;
7.社會信譽度高;
8.自愿參與并通過“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進行申報。
(二)企業有以下行為的不得申報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時,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
2.在申報年度內有嚴重違法行政處罰記錄;
3.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申報公示的流程
(一)企業自愿申報,可通過“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網址:http://114.132.162.158/spdnnpm/web/common/index.do)進行申報,申報數據企業應當如實填報,并對申報數據真實性負責。
(二)企業在完成網上申報成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住所所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三)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完成初審、函詢工作,向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
(四)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復核、公示,公示期為一年。
四、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加蓋公章的《南寧市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表》
2.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加蓋公章的企業基本情況說明(企業簡介);
4.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騎縫章。
(二)材料的要求
1.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
2.紙質材料按“(一)需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裝訂;
3.不接受手寫版的《南寧市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表》。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確保所填報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騙取“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者,我局將撤銷其公示,并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公示活動。
(二)申報工作及網上填報信息等相關事宜將在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nanning.gov.cn/)及“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上發布,不再另發信函通知。
(三)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2023年8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四)公示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活動名義吃拿卡要、謀取私利。
(五)企業網上申報、報送紙質材料時間等相關事宜請咨詢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咨詢電話: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0771-5518657;
青秀區市場監管局:0771-5523421;
興寧區市場監管局:0771-3294953;
西鄉塘區市場監管局:0771-2825126;
江南區市場監管局:0771-4824979;
邕寧區市場監管局:0771-4791682;
良慶區市場監管局:0771-4512815;
武鳴區市場監管局:0771-6023531;
橫州市市場監管局:0771-7266919;
賓陽縣市場監管局:0771-8234532;
上林縣市場監管局:0771-5222983;
馬山縣市場監管局:0771-6827951;
隆安縣市場監管局:0771-6532012;
高新分局:0771-3394109;
經開分局:0771-4972381;
東盟分局:0771-6305926;
專業市場分局:0771-2618768;
青秀山分局:0771-5351053。
在此,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特別提醒廣大市場主體,“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公示活動,誘導登錄釣魚網站鏈接,套取銀行卡號及驗證碼等信息時,請提高警惕,謹慎對待,防止上當受騙。
原文發布:2023-02-08 11:16 來源:廣西南寧市市場監督局 信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