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科通〔2022〕114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的引導和推動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新一輪有序發展,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度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具有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發展方向明確,管理規范,有專門經營管理機構,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
(二)團隊要求。發展方向明確,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管理機構領導班子健全,機構設置合理,有專門的管理服務團隊,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60%以上,接受專業培訓的占20%以上。已建立創業導師庫,入庫導師不少于3人。
(三)場地要求??勺灾髦涞膱龅孛娣e在5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型孵化器的場地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在孵企業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面積占2/3以上。
(四)孵化資金要求。配備資金規模不低于100萬元的自有種子資金,且有不少于1個的資金使用案例;孵化器內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6%。
(五)服務要求。服務設施齊備,服務功能強,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培訓、技術開發與交流、人才交流與管理、國際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務;專業型孵化器除應具備上述一般功能外,還必須具備能為在孵企業提供專業技術領域的公共技術平臺、中試平臺等科技支撐體系,具備專業化的技術咨詢、管理、培訓和服務能力。設立有100萬元以上的孵化資金或種子資金,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正常的業務聯系,能為入孵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融資服務。
(六)企業要求。在自主支配場地內,設在市區的綜合型和專業型孵化器在孵企業應分別達15家以上、8家以上;設在六縣的綜合型和專業型孵化器在孵企業應分別達10家以上、5家以上。在孵企業中,20%以上的企業應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
在孵企業、畢業企業定義要求詳見《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九、十條。
二、材料報送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部門填制《2022年度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匯總表》,并于2022年8月26日前,將電子版(Word、蓋章掃描件)發送至市科技局郵箱。
(二)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填寫《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和《2022年度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表》,并按要求整理提供佐證材料。提交材料前,先將掃描件發送至轄區科技部門,待轄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后,于2022年8月26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南寧市科技局,同時發送掃描件至市科技局郵箱。(所有材料裝訂成冊,須有目錄和頁碼,各部分佐證材料用隔頁區分,裝訂成冊后須加蓋企業騎縫章。若郵寄,請使用郵政EMS寄送。)
三、其他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部門高度重視孵化器的培育與創建工作,將其作為深化科技融入經濟主戰場的重要舉措來抓,發掘符合條件的孵化器推薦申報,并做好創建指導和材料審核工作。
(二)各孵化器對所提交的數據、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報或認定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記入誠信檔案。
(三)市科技局將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按材料審核、現場核驗、網絡公示等程序對申報的孵化器進行評審。
聯系人:曾鑫媛?0771-5533816
地 址:南寧市嘉賓路1號市政府大樓10樓11016室
郵 箱:nn5533816@163.com
南寧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7月22日